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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2008-02-16 09:48 次阅读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4月28日 冀财税字[1998]第31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   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8年3月20日 财税字[1998]6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