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家庄分局关于转发外经贸部等七部委《关于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999]冀外经贸外资字92号 各市外经贸局(委)、经贸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支局、工商行政 管理局、秦皇岛海关、唐山海关、保定海关: 现将外经贸部等七部委《关于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1999]外经贸资发第6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 199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指 示精神,在年检中,各地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对外商投 资企业进行认真审查,凡不符合三部法律规定的要认真清理,并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 企业的管理。各市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于2000年6月10日前将联合年检数据资料 及工作总结上报省外经贸厅。 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 的通知(1999年12月7日[1999]外经贸资发69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