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7]43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刘凤娟等8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刘凤娟等8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请你所接文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瑞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凤娟 王万芹 孙晓娜
秦皇岛正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晓辉 侯胜英
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徐雨燕
廊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马俊德
北京中咨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分所
刘朋然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