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5〕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2025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 26 日
2025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文件精神,持续提升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提高行业诚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2025年行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经河北省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行业人才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我会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充分运用面授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手段,持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和诚信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
1.聚焦培训前瞻性、实效性及重点业务领域,举办5期面授培训班,分别为主任会计师培训班、新批注师培训班、纳税规划培训班、新业务拓展培训班、准则培训班。
2.扎实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举办1期京津冀高端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京津冀青年英才研修班。
(一)非执业会员。
非执业会员采用网络培训形式。会员须于2025年5月1日—11月30日登陆河北注协官网—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完成考核年度培训学时。
三、学时要求
执业会员每一考核年度40学时(每个考核周期面授培训不少于16学时);非执业会员每一考核周期40学时。
四、具体安排
详见附件。
五、组织管理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规划、管理并督促本所各级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对本所助理人员开展培训。
(二)拟开展内部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冀会协〔2022〕1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于5月10日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3)。
(三)已完成考核年度16学时面授的注册会计师,须于2025年5月1日—12月5日登陆河北注协官网—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完成网络培训学时。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省注协对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40学时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公告,并按照《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省注协举办各期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以实际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有关培训事宜请与省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
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邮 箱:pxb@hebicpa.org.cn。
附:1.2025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