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2月1日 冀国税函[1999]1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1999]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1月 8日 国税函[1999]1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