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1997年2月17日 冀国税一发[1997]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 96]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 税率问题的批复 1996年12月31日 国税函[1996]744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