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财经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2008-02-16 09:33 次阅读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1999年4月9日 冀地税函[1999]8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   5日 国税发[1999]3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