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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8-02-16 09:31 次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9日 国税函[200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重组改革的实际情况,为做好中国   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管工作,保证电信企业所   得税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同意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   度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704号)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