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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2-16 09:27 次阅读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2月13日上午在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名,代表股93,085,259股,占公司注册股本的60.55%。董事长吕毅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应到监事5人,实到董事7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高培勇律师、赵英彬律师现场见证,石家庄公证处公证员石占学先生、张林先生现场公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司股东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288529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7%)提出的有关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一、《关于罢免吕毅华石家庄国际大厦董事的提案》:   赞成28857592股,占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31.00%;   反对64209801股,占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68.98%;   该股东提案未获得通过。   二、《关于罢免宋春利石家庄国际大厦董事的提案》:   赞成28889848股,占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31.04%;   反对64177545股,占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68.94%;   该股东提案未获得通过。   三、《关于采取措施限期收回世贸广场欠款的提案》:   赞成28922104股,占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31.07%;   反对64145289股,占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68.91%;   该股东提案未获得通过。   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01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