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6月13日 冀国税外发[1997]3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 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 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4月28日 国税发[1997]7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