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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8-02-16 09:09 次阅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6月13日 冀国税外发[1997]3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   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   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4月28日 国税发[1997]7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