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O年度红利派发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2001年5月9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0年度红利派发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底总股本27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含税)元,共计派发2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471,764.15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2000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275,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37,500,000股,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412,500,000股,资本公积余额为213,664,979.3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转增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及转增股份上市日:2001年5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1年5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6日 六、红利派发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1、红利发放办法 (1)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10元。 (2)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0元;对于国家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0元。 (3)发放年度:2000年度 (4)领取办法: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于现金红利发放日之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不足1股的处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数量单位:股) 本次转增前 本次转增增加 本次转增后 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 195000000 97500000 292500000 70.91 2、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80000000 40000000 120000000 29.09 3、股份总数 275000000 137500000 412500000 100.00 九、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75,000,000股增加到412,500,000股,按新股全面摊薄计算,2000年度每股收益为0.201元,每股净资产为1.998元. 十、咨询方式 电话:0312-3109607 传真:0312-3109605 联系人:何胜利 赵长栓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