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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省注协五届四次理事会有关决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2007-10-26 11:03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进一步推动省注协五届四次理事会暨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审计市场秩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有关决议精神的贯彻实施,省注协决定开展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根据协会的工作安排,已经对承德、唐山、张家口、秦皇岛四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和石家庄市的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因此,这次检查的对象包括除以上被检查事务所以外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我省关于对年检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粘贴防伪标识的规定领取、保管、粘贴使用了防伪标识;

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并开具正规发票,是否存在恶意降价收费的行为;

4、各市自律公约行约管委会的运行情况和区域诚信自律公约的签署、实施情况;

5注册会计师个人印模和本人签名备案制度的实施情况。即各所是否已经按照有关要求领取、使用由省注协统一刻制的注册会计师印章;

6、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及章程、协议、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结果的处理,继续坚持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原则,严格按照惩戒办法的规定实施行业惩戒,以提高行业检查的权威性。现场检查结束后,协会将根据各检查小组的汇报和提交的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研究检查结果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检查初步定于10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ΟΟ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