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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河北阜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2007-10-25 16:13 次阅读

河北阜源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协会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你所注册会计师贾银士未与原单位脱钩,在事务所兼职执业。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注册会计师贾银士作出撤销注册的处理。

在对此问题的处理过程中,你所没有积极配合协会的调查处理工作,不能认真履行会员义务,且在1999年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过程中,呈报虚假材料。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河北阜源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的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