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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河北省服务名牌的通知

2013-05-23 10:45 次阅读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我省 “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落实《河北省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引导全省服务行业广大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河北省服务名牌评价暂行办法》,现将2013年“河北省服务名牌”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河北省境内从事现代物流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等行业服务单位的服务品牌。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品牌持有企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符合产业政策规定,依法获得相应资格和许可;

2、建立了符合企业(组织)运行需要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业标准体系(包括服务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并有效运行(或已通过GB/T19000idt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科学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先进的企业(组织)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符合创建节约型社会宗旨的服务手段;

4、具有比较鲜明、让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服务名称或自有服务商标、形象标识,服务内涵丰富且具有个性化服务内容,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

5、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能够体现本行业特色,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和社会风貌,在本服务领域内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服务质量在省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6、企业(组织)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

7、品牌主体企业近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没有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1“河北省服务名牌”的申报与评价工作按照《河北省服务

名牌评价暂行办法》(冀质审秘〔20112号)进行。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本行业省服务名牌培育工作,指导市、县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与当地质监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品牌培育和组织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填写《河北省服务名牌申报表》(附件1)和主要顾客(用户)统计表(附件2),于65日前到所在设区市质监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申报。

3、各市质监局要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实,并签署综合推荐意见,于615日前将本地申报单位名单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可直接向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4、“河北省服务名牌”为自愿申报,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市质监局、省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申报单位,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本地、本行业服务质量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服务品牌有一定知名度的单位积极争创和申报“河北省服务名牌”。

5、有关“河北省服务名牌”的管理信息和申报表格可登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ebqts.gov.cn)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宋方义  电话/传真:031167568063

附件:1.河北省服务名牌申报表

2.主要顾客(用户)统计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质量奖评审委员办公室

2013426


附件1

河 北 省 服 务 名 牌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盖章)                        

所属行业:                                

服务品牌(商标):                         

服务项目:                                 

申请日期:                                 

河北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附件两部分,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和提供;

2、“服务品牌”、“所属行业”、“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组织)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3、所属行业请按照申报通知所列行业或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名称填写;

4、表中经济指标须提供经市级税务部门盖章的经营数据证明或经会计事务所出具、有注册会计师签名的营业额审计报告;

5、所涉及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影印件。

6、申报表中栏目不得空缺不填,不涉及的栏目请划“--”表示;若栏目内容填写不下,可在该栏目中注明补充内容参见页数;若需增加表格,可按复制表格后续填;表中填写内容需证明材料的,要在相应栏目中注明参见页数。

7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报表,幅面A4210mm×297mm,双面打印;材料内容采用小四号仿宋字体;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不得使用塑料活页夹、硬质封面(底),沿长边装订。在材料侧脊打印申报单位名称。

8为便于联系,请在基本情况表中准确填写申报工作联系部门、联系人等信息。

9、相关指标说明: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 / 成本费用总额;

员工的流动率=本期离职人数/(本期新进人数+上期末人数);

广告费用率=企业广告费用/企业的费用支出。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编号

登记时间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服务品牌名称

注册时间

是否属于准入行业

获准入证时间

质量管理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工作联系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服务标识图片

为顾客所提供服务

项目名称

     时间

职工情况

2010

2011

2012

企业总职工人数

专职从事服务质量

管理工作的人数

员工的流动率

新增就业岗位数

员工查体数

执行服务标准情况

执行标准名称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