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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科普】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库

2020-03-10 06:30 次阅读

如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可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是医院在冬春季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专门为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诊室。为了方便市民就诊,在我市各区县分别设置了发热门诊。市民前去就诊前,可先进行查询。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有哪些临床症状?有哪些预防措施(预防小常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临床表现: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为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的一切措施仍然适用其的预防,同时增加避免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风险的一些措施。

(1)戴口罩。传染病流行高峰期,到人多聚集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佩戴口罩。

(2)勤洗手。外出回家后、接触污染的物品后要立即洗手。洗手应使用肥皂、流动的清洁水彻底清洗。

(3)讲礼仪。注意呼吸道礼仪,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应背对他人,并用纸巾或衣袖遮住口鼻。痰液应吐在纸巾上。污染的纸巾应弃置有盖的垃圾桶内。

(4)多通风。勤开窗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5)少聚集。尽量避免或减少到空气不流通、人口密度较大的公共场所,与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应保持距离。

(6)谨慎食。尽量不接触野生动物及禽鸟类动物,更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7)多休息。如果出现发热、身体不适,尽量不要带病出门或上班,居家休息,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一旦出现发热持续不退,病情加重,应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老人、儿童、有慢性病者、以及孕妇等体弱者,应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必要时及时到医院就诊。

4.我市是否对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采取相关疾病防控措施。

目前,我市已经加强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人员流动较大、人口密度较高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开展及时通风、消毒及体温监测工作,在相关出口会设置疾病预防温馨提示及相关疾病的就医指导,请广大市民放心。

5.什么是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类病毒,该病毒形态在电镜下观察类似于王冠而得名。截至目前发现,冠状病毒仅感染脊椎动物,可引起人和动物呼吸道、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疾病。迄今为止,除本次在武汉引起病毒性肺炎暴发疫情的新的冠状病毒外,共发现6种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其中四种冠状病毒比较常见,一般仅引起类似普通感冒的轻微呼吸道症状。另外两种冠状病毒,也就是我们简称的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可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

6.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武汉本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即2019新型冠状病毒。

7.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有哪些临床特点?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大多数病例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类似于流感的表现。部分患者一周后会出现呼吸困难等肺炎表现,严重者病情继续进展,出现呼吸衰竭等多系统功能损害。也有重症、危重症患者为中低度发热或无发热。部分病例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一周后恢复。

大部分患者预后良好,少部分患者,特别是有基础疾病的患者、老年人等免疫力低下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8.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吗?

针对该疾病,目前没有可用疫苗。开发一种新型疫苗可能需要若干年时间。

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吗?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可防、可控、可治疗的。

1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传播途径?

现阶段具体的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可能的传播途径有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等。

1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染源是什么?

目前尚不知道具体传染源,高度怀疑野生动物。

1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传人吗?

现有的最新调查结果表明,已出现人传人的传染,目前,正结合临床和流行病学资料开展进一步研究。

1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如何保护自己?

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为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措施仍然适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预防。具体措施:

(1)春节期间尽量不去武汉旅行。

(2)如果发烧、身体不适,尽量不要出门或到外地旅行。在家注意休息,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3)尽量不接触野生动物及禽鸟类动物,更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4)乘坐高铁或公共交通工具,建议佩戴防护口罩。

(5)注意与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护理病人的人员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

(6)居室注意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7)注意个人卫生,遵守呼吸道礼仪。外出回家要洗手,用肥皂和流动水洗20秒以上,如果没有条件可以用免洗洗手液代替。打喷嚏或咳嗽时注意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

(8)春节期间,注意劳逸结合,不可过度疲劳;饮食要平衡,不可暴饮暴食;减少外出聚餐,尽量在家就餐。

(9)近期曾去过武汉等地,回来后出现发热伴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

14.什么是密切接触者?为什么要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4天?如果密切接触者在观察期间发病,如何进行排查和诊治?

目前,本次疫情所定义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患者共同生活、同室工作学习、同室居住的人员;在诊治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照料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实验室检测人员;同病房的其他患者或陪护人员;与患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判定的其他接触情形。

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在观察期内,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应及时将密切接触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15.问:咨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以通过哪种检测方式确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内容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通过实施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病毒基因组测序两种方式进行检测,如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则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检测途径为:由医疗机构采集符合疑似病例定义的患者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所在区县级疾控机构将标本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排查检测。

16.问: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问题,咨询从武汉来济人员是否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答:我市正在对23日之前抵达济南的武汉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发现发热症状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对23日抵达我市的武汉来济人员直接采取隔离观察。

17.问:如接到市民反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问题,咨询热线受理员应在工单中记录哪些重要信息及答复口径?

是否来自武汉,抵达济南日期、目前居住地点、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临床症状建议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18.问:目前我市采取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措施有哪些?

目前国家对武汉已经采取封城措施,武汉市人员限制出城。对通过机场、火车站、车站等入口进入济南市的武汉人员采取体温监测、隔离等措施。对前期已经抵达济南的武汉人员进行逐一排查体温监测,发热人员进行隔离治疗。

19.问: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问题,如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咨询市卫健委24小时紧急三方会议联系电话?

早8:30到下午17:00,三方会议电话:81278777

下午17:00之后三方会议电话:81278816

20.问:询问济南确诊病例患者具体信息,如患者住址、就诊医院等信息?

对于此类问题请告知对方以上信息属于疫情信息,我中心不掌握该类信息,同时我中心没有公布疫情信息的权限,建议咨询卫健委。

21.问:举报身边有武汉来济人员,要求对其进行排查的问题。

此类问题告知对方,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分工安排,建议他们向所在地区政府反应,区政府会安排下一步工作。

22.问:询问担心自己得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是觉得自己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症状该如何应对?

首先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自测:

(1)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比较明显的呼吸困难?

(2)是否为高龄、幼儿、孕妇或严重慢性疾病者?

(3)是否症状前14天内到过武汉,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

(4)是否为聚集性发病?

如果上述情况都不存在,则属于轻症的呼吸道感染,而且没有明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途径。此时建议居家隔离,充分休息,不建议盲目前往医院就诊。服用对症药物,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在2-3天休息后若症状呈好转趋势,则继续维持上述措施至症状消失。但如果病症持续存在或在自行观察期间病情有加重趋势,需及时就诊寻求援助。就诊途中请您佩戴口罩,如发热请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如果为武汉来济人员,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有过接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拨打120,戴好口罩等待救援前往医院就诊。

来源: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