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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0-02-08 15:16 次阅读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是河北省财政厅党组领导下的行业党组织,同时接受中注协行业党委的指导;行业党委的任务是,指导各设区市行业党委和管理石家庄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党务工作。为了更好地履行党委会职能,特制定本职责。

    一、总则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和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党外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保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及其秘书处依照法律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直接管理石家庄辖区(含县、市、区)所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二、党委会职责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行业所担负的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执业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八)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九)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会除应全面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外,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发挥在协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引导和监督协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支持协会负责人按照协会章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和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维护好各方合法权利,促进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加强党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提高党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4.领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公信力。

5.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行业党内外人士的联系,为其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三、党委会成员职责

(十一)书记职责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审议通过党委会的重大决议、决定和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会。

2.结合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保证党委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组织制定党委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党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党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加强党委会建设,抓好党委委员自身的学习,增强党委委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十二)常务副书记职责

协助书记工作。主要职责:

1.主持党委会日常工作,组织起草党委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党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

2.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专职副书记职责

协助书记、常务副书记工作。主要职责:

1.协助常务副书记做好党委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党委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党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分管党委办公室工作,督促指导党委办公室起草党委年度工作意见、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围绕行业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3.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青年委员职责

    1.组织青年的政治业务学习,开展青年争先创优活动,引导青年积极向上、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社会。

    2. 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推广行业全民健身项目,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3.加强青年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培养党的后备力量,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群团委员职责

    1.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2.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和意见要求,及时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见。

    3.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   

作的计划和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参与指导政治理论学习。

    3.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和行业中心工作,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 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设区市行业党委和省行业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搞好支部工作目标考核。

3.负责考核评比、争先创优、年报统计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组织发展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纪检委员职责

    1.提出党员党规、党纪、廉洁从政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

    3.提出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的意见,了解掌握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做好对党员违纪问题处理的相关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九)统战委员职责

1.提出加强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参与组织实施。

2.指导和参与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工作,指导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参与提案的办理。

3.指导和参与行业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工作,积极宣传、介绍行业情况。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党委办公室职责

(二十)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指导下级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对党委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二十二)督促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党委的决议、决定、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行业党委领导反馈相关信息。

(二十三)协调、督促各设区市行业党组织及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决议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二十四)组织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等,并做好服务工作。

   (二十五)负责起草党委工作的各类公文和党委交办的其它文字资料。

   (二十六)负责办理党内文件的签收、传阅、催办、清退和文件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二十七)做好党务信息的接收分类、汇总整理、加工编印、上报分发等工作。

(二十八)负责党委机要、保密、综合档案、印鉴管理及公文处理工作。

(二十九)负责党员档案管理,党员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建经费支出。

(三十)承办上级党组织及党委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三十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开展办公事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

2.负责办公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分工,监督指导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并随时向专职书记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办公事党风廉政工作,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十二)工作人员职责

1.接受主任领导,按照主任分工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时掌握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和了解下级工作开展情况。

3.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