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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推广使用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的通知

2016-02-18 09:01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以来,省注协在全行业推行了防伪标识业务报备制度,对打击出具违法虚假审计报告,加强事务所内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报告数量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治理恶性低价竞争,防止行业外人员出具虚假业务报告损害行业利益,省注协和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合作,研发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系统实施的必要性

设计并运行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既是行业监管手段的重大创新,也是贯彻行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行业信息化管理,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提升行业整体社会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能够提高行业业务报告的权威性和社会认知度。在系统中报备了的业务报告,能够形成唯一报备编码和防伪二维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或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报告真假。系统向社会传递的信息表明,只有有资质的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有统一格式防伪封皮的业务报告才是规范的、真实有效的报告。系统的推广能够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未经过系统报备的业务报告,从而提高业务报告的权威性和社会各界对行业的认知度。

(二)有利于提高行业自律监管水平。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具有收费监测和控制功能,能够对超过最低限制收费价格的业务提出预警,对治理恶性低价竞争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系统还会逐步实现根据各类业务的收费水平自动生成行业收费价格均值,反映出行业整体收费水平及个体差异,让社会公众了解行业一般收费水平,避免过度压价行为,引导客户选择业务质量优,能够提供较高增值服务的事务所,确保事务所合理收费,确保执业质量。

(三)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业务报告质量。通过使用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可以规范事务所内部业务报告签发流程,督促落实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落实报告签发人和报告签字人的责任,加强质量控制管理。系统还设计了事务所业务分类统计、汇总、查询等功能,事务所可以根据业务类型、业务数量、业务收费情况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等内容对本所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便于实现事务所业务报告档案电子化管理。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

20158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承办的鉴证类和非鉴证类业务,只要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对外签发的业务报告,均应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网站(www.hebicpa.org.cn)“业务报备系统”中进行业务报备,获取防伪验证编码,打印带有防伪二维码和防伪底纹的业务报告封面。系统的过渡期为2个月,过渡期内事务所(保定辖区内事务所除外)可以采取粘贴纸质防伪标识和电子业务报备两种方式进行业务报备。过渡期结束后全省事务所必须应用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进行业务报备,同时交回未用完的纸质防伪标识及纸质防伪标识业务登记簿。

保定辖区内事务所自去年7月以来试点使用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进行业务报备,报备情况良好。因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自81日起,保定辖区内事务所需要登录在新系统中进行业务报备,之前的业务报备数据将导入新系统。

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到我省临时执业的,暂时还继续使用纸质防伪标识进行业务报备,待系统完善相关模块后再进行电子业务报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系统操作流程

系统运行环境为WindowsXPWindows7以上系统,建议使用为IE11或火狐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兼容性稍差,但也可以使用,推荐使用显示器分辨率为1024×768。登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ebicpa.org.cn),进入“业务报备系统”,事务所按以下操作步骤进行:第一,登录系统并修改密码。事务所用户名默认为事务所组织代码,首次登录密码为111111(为了保证事务所信息安全,事务所首次登陆后务必及时修改密码);第二,补充完善事务所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事务所要对本所所有注册会计师按照职责进行角色定位(目前系统设置为四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第三,进行业务报备,点击“新增”按钮录入报备数据、打印带有防伪标识码的报告封面。第四,其他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是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的创新举措,关系行业科学发展。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要根据本所实际建立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及业务报备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相关人员要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附后),确保能够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使用系统。同时,事务所还要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事务所负责人要对业务报备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首要责任。

二要严格做好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工作。各事务所要梳理签发报告流程,明确注册会计师职责岗位,明确报告签发人和报告签字人责任,按照出具业务报告的行业规范要求签发报告。签发报告后10日内及时报备报告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日常监管。省注协将根据我省各地事务所业务实际情况,逐步实现最低收费限制、逾期收费管理等控制措施,积极营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执业环境。

三要树立诚信执业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事务所要本着以诚为本的原则,按照执业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规范日常执业行为,认真做好电子业务报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今后,省注协将加大对外界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未经系统进行报备的业务报告,并结合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的使用,改善行业自律监管手段,提高行业服务与管理能力。

四要做好对外宣传及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各事务所要在应用本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要积极向广大报告使用者及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宣传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告报备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形成自觉抵制未经系统报备的业务报告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加强与省注协的日常沟通,及时反映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省注协将不断完善系统应用,确保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能够高效运行,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

省注协监管部联系电话:

0311839393588393936083939383

附件: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操作手册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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