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李德华等7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9月26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李德华
河北中瑞会计师事务所:韩宇红
承德燕山会计师事务所:王明忠
沧州冀华会计师事务所:马 君 刘艳华
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张淑环
衡水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李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