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王秋芬等7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9月5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8月5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王秋芬、时会科
廊坊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张军胜、邹跃政
北京中咨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景洪恩、张利华
邯郸长城会计师事务所: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