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吴涛等7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5月10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吴 涛
河北冀鸿会计师事务所:刘晓娟
秦皇岛天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李 堂 马立冬
唐山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孟令云 邢建永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衡水分所:耿洪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