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刘瑞玲等5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3月10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2月13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天津市津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刘瑞玲 罗会敬
张家口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宇清光 王艳云
唐山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