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1]39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常丽娟等13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常丽娟等13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张家口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常丽娟 夏芙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保定分所:杨春红
河北中鑫会计师事务所:
李玉娟 张 健 崔玲玲 郭更田 鹿丁吉
张雪梅
邢台同和会计师事务所:张立敏
河北太行会计师事务所:郑社彬 闫兆强 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