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王伟荣等9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王伟荣等9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信永达会计师事务所:
王伟荣 王 静 王新芝 刘朝晖
河北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王 超
邯郸长城会计师事务所:
李艳青 韩 静 周杰川 马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