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刘艳艳等14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刘艳艳
河北信源会计师事务所:
隆化鑫正会计师事务所:王丽华
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谢 敏
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史文成 于广强 宋 平
衡水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吴晓春 赵素勉 李德润
邯郸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卢慧珍
河北赵都会计师事务所:李彩霞 胡公允
河北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李小红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注册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