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2000年6月12日 冀财税[2000]15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200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2000年4月5日财税字[2000]5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