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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8-02-16 09:56 次阅读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1月5日 冀地税函[2000]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8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   9年12月3日国税函[1999]83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