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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方信贷利率应如何解释问题的复函

2008-02-16 09:53 次阅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买方信贷利率应如何解释问题的复函    1983年10月7日 (83)财税外字第157号   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政一(1983)432号函悉。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是出口信贷的两种形式,是   对方国家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对本国出口给以利息补贴,提   供较低的利率贷款。其其中,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信贷,由买   方延期付款;买方信贷,也称为设备贷款,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方或进口方   银行提供的信贷。因此,卖方信贷利率与买方信贷利率应是一致的,都是属于对   方国家的出口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