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1999年4月9日 冀地税函[1999]8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1999年2月25日 国 税发[1999]2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