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对进口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的通知 1999年10月9日 署办税[1999]287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打击利用零税率商品高报价格套、骗外汇的不 法行为,决定自1999年10月10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税则号列40141000项 下的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请各海关接本通知后即将公告稿(见附件)对外公告,并按规定日期和税率执行。 总署政法司已对H883\EDI参数数据库作了相应调整,请按以下说明接收参数表文件: 1.节点名:ZS31 2.用户名:BULLETIN 3.目录名:[.H883APP] 4.文件名:COMPLEX.TXT《商品综合分类表》 TEMPOR.TXT《商品临时税率表》 5.各关查阅《商品综合分类表》商品编号98010030,备注为1999年10月10日为最 新版本。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总署关税司联系。 附件:公告 接海关总署通知,为打击利用零税率商品高报价格套、骗外汇的不法行为,决定 自1999年10月10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税则号列40141000项下的橡胶避孕 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