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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口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的通知

2008-02-16 09:29 次阅读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对进口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的通知    1999年10月9日 署办税[1999]287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打击利用零税率商品高报价格套、骗外汇的不   法行为,决定自1999年10月10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税则号列40141000项   下的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请各海关接本通知后即将公告稿(见附件)对外公告,并按规定日期和税率执行。   总署政法司已对H883\EDI参数数据库作了相应调整,请按以下说明接收参数表文件:   1.节点名:ZS31   2.用户名:BULLETIN   3.目录名:[.H883APP]   4.文件名:COMPLEX.TXT《商品综合分类表》   TEMPOR.TXT《商品临时税率表》   5.各关查阅《商品综合分类表》商品编号98010030,备注为1999年10月10日为最   新版本。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总署关税司联系。   附件:公告   接海关总署通知,为打击利用零税率商品高报价格套、骗外汇的不法行为,决定   自1999年10月10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税则号列40141000项下的橡胶避孕   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