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下发〈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卫生部《关于下发〈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所附的《进口药品管理办 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监管问题说明如下: 一、对进口药品,各关凭口岸药检所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接受报验的印章 放行; 二、对用于医疗急救、科研或国外赠送的药品,海关凭卫生厅(局)出具的免验证 明放行。 附:《关于下发〈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略)《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