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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粮油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台账的通知

2008-02-16 09:23 次阅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建立粮油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台账的通知   1998年6月24日  农发行字[1998]197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做好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工作,总行根据粮油贷款发放、日常管理和收回三个环节的不同要求,制定了7个粮油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台账及《台账登记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粮油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台账,即《粮油收购台账》、《粮油调入(含进口)台账》、《粮油销售(含出口)台账》、《收贷收息台账》、《粮油库存台账》、《粮食财务挂账消化台账》、《粮油企业挤占挪用收购贷款台账》是总行按照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制定的7个基本台账。各分行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转发到基层行,基层行一律于6月底前建好新台账。各分支行可根据本行实际对总行制定的基本台账进行补充、扩展和完善,但不允许减少基本台账的内容。   二、台账按粮油企业分别建立,由基层行管户信贷员登记。要求信贷员要随时掌握企业物资和资金的运行情况,严格按照《台账登记说明》的要求认真、及时地逐笔序时登记。学好《台账登记说明》是登记台账的基础和前提,基层行要组织信贷人员认真学习《台账登记说明》,逐项弄懂弄通,保证台账登记的正确性。   三、台账主要登记与粮油贷款变化有直接关系的粮油收购、调入(含进口)、数量、收购值、调入(含进口)值、财务挂账、库存值、视同库存值等的变化情况,上述指标不完全与企业会计账表一致。但有些指标如销售数量、销售收入、企业账面亏损额等必须与企业相应账表真实反映的数据一致。因此,各信贷人员必须逐月将台账数据与企业的账表进行核对,以保证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台账是填报《粮油贷款管理月报表》最基本、必要的基础数据来源,是检查、监测报表上报真实性的基本依据,因此,县(市)支行必须根据台账汇总填报《月报表》,并要保证《月报表》有关数据与台账一致,不允许弄虚作假。   五、各级行都必须把台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作为我行粮油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各级行行长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台账内容准确性的审核,把台账登记工作纳入对信贷员的责任目标考核之中,确保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本台账建立后,此前按照总行要求建立的有关粮油贷款管理的各类台账,由各级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取舍。凡与本台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台账填报要求为准。   附:一 粮油收购台账(台账一)   企业名称:         单位:元,500克(原粮)       年 摘要 发放收购贷款 收购数量 收购值 收  购  品  种 结余货币资金 发放费用贷款   月 日 合计 收购价款 合理费用 小麦 稻谷 玉米 大豆 其他 油料 合计 收购专户存  款 收购用库存现金    数量 收购值 数量 收购值 数量 收购值 数量 收购值 数量 收购值 数量 收购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分管信贷员:   附:二 粮油调入(含进口)台账(台账二)   企业名称:               单位:元、斤(贸易粮)   年 摘要 发放调入贷款 调入数量 调入商品值 调  入  品  种 结算资金占用   月 日 合计 调入价款 调入费用 小麦 大米 玉米 大豆 其他 油脂    数量 商品值 数量 商品值 数量 商品值 数量 商品值 数量 商品值 数量 商品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分管信贷员:   附:三 粮油销售(含调出)台账(台账三)   企业名称:                     单位:元、斤(贸易粮)   年 摘要 销售数量 应收回贷款额 其中:专项补贴应收贷款 销售收入 销售品种 结算方式   月 日 合计 其中:顺价销售 合计 购进价 合理费用 合计 其中:顺价销售 小麦 大米 玉米 大豆 其他 油脂 现款 票据 其他    数量 销售收入 数量 销售收入 数量 销售收入 数量 销售收入 数量 销售收入 数量 销售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分管信贷员:   附:四 收贷收息台账(台账四)   企业名称:                    单位:元   年 摘要 回笼销售货款 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贷款 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利息 回笼销售货款归行 归行货款去向 专项补贴收回贷款   月 日 1.收回 贷款 2.收回 利息 3.收回其他 贷  款 4.企 业财务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分管信贷员:   附:五 粮油库存台账(台账五)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元、斤(贸易粮)   项 目 粮     食 油脂    合计 1.小麦 2.大米 3.玉米 4.大豆 5.其他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一、期初库存                               1.商品库存                               2.国家专项储备                               3.地方储备                               二、本期累计增加库存                               1.商品库存                               2.国家专项储备                               3.地方储备                               三、本期累计减少库存                               1.商品库存                               2.国家专项储备                               3.地方储备                               四、期末库存                               1.商品库存                               2.国家专项储备                               3.地方储备                               五、期末库存中陈化粮                               分管信贷员:   附:六 粮食财务挂账消化台账(台账六)   企业名称:                       单位:元   年 摘要 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 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 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   月 日 消化数额 其中:政策性财务挂账 期末余额 其中:政策性财务挂账 消化数额 其中:中央财政贴息挂账 期末余额 其中:中央财政贴息挂账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小计 其中:费用贷款 小计 其中:费用贷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期结转                                                                                                                                                                                                                                                                                                                                                                                                                                                                             分管信贷员:   附:七 粮油企业挤占挪用收购贷款台账(台账七)   企业名称:               单位:元   年 摘要 1998年5月31日前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 1998年6月1日后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   月 日 附营业务占用贷款 生产性固定资产占用贷款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 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    收回额 期末余额 收回额 期末余额 收回额 期末余额 收回额 期末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期结转                                                                                                                                                                                                                                                                                                                                                                                                                                                                       分管信贷员:   附:八 台账登记说明   一、粮油收购台账(台账一)   (一)年月日:按发放收购贷款逐笔序时登记,每10天分粮食、油料分别小计一次,月末为合计。   (二)摘要:登记发放收购贷款和费用贷款、国家储备、地方储备、商品库存等简要内容。   (三)发放收购贷款:按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粮油发放的收购(含收购费用)贷款额度登记。如国家增加粮油专项储备,从农民手中直接收储的,也列入此项登记。粮食指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和其他杂粮,油料主要指油菜籽等,不包括大豆。   (四)收购数量:指发放的收购贷款支持企业收购的原粮和油料数量,按当日收购码单合计登记。未使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油数量(包括一些地区先收购入库、后用贷款支付给农民价款的部分)不计入本台账。   (五)收购值:收购价款按收购码单的价款登记,等于使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合理费用按收购时使用收购贷款用于企业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额登记(收购费用掌握标准原则上按原粮每500克0.025元发放,最多不超过每500克0.03元)。在没被企业挪作他用情况下,收购贷款与收购值的差额应等于本期结余货币资金与上期结余货币资金的差额。   (六)收购品种:按发放收购贷款收购的粮油品种分收购数量和收购值分别登记。"其他"栏登记除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四个品种以外的杂粮(调入台账、销售台账、库存台账亦同)。   (七)结余货币资金:按企业收购资金存款账户中的存款和从这个账户支出的暂时存放企业用于收购的库存现金登记(增加用"+"登记,减少用"-"登记)。   (八)发放费用贷款:按总行《关于给粮食收储企业发放少量费用贷款的通知》(农发行传字[1998]24号)文件规定,只登记"用于粮食收储企业支付正常周转库存粮食的合理费用和所占用的农发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实际发放的费用贷款额,发放费用贷款登记增加额(用"+"登记),收回费用贷款登记减少额(用"-"登记)。另一部分费用贷款登记在台账六的"第11栏"。   二、粮油调入(含进口)台账(台账二)   (一)年月日:按调入粮油时发放调销贷款逐笔序时登记,每10天分粮食、油脂分别小计一次,月末为合计。   (二)摘要:按粮油调入、进口、具体的结算方式及国家储备、地方储备、商品库存等简要内容登记。   (三)发放调入贷款:按发放给企业调入粮油(含进口)的贷款额度登记,包括国家专项储备粮油的调拨。   (四)调入数量:按贷款形成的企业调入(含进口)的粮油数量(贸易粮)登记。未使用农发行贷款或尚未发放调销贷款调入的粮油数量不计入本台账(调入商品值的登记原则亦同)。   (五)调入商品值:调入价款按销售方开出的销售凭证的价款登记。调入费用按调入时按规定发放的必需包装物、车板前费用和运费等登记。调入价款加调入费用等于调入商品值。   (六)调入品种:按发放调入贷款调入的粮油品种分数量和商品值分别登记。分品种调入数量及商品值其合计要等于"调入数量"和"调入商品值"的"合计"额。   (七)结算资金占用:按企业使用农发行调销贷款在调入粮油时属正常结算期内所发生的预付货款和在途商品的价款数额登记(增加用"+"登记,减少用"-"登记),超过正常结算期的转入台账七"第10栏"登记。在结算货款没有超过正常结算期和没有被企业挪用的情况下,调销贷款额应等于调入商品值。   三、粮油销售(含调出)台账(台账三)   (一)年月日:按企业实际销售粮油逐笔登记,每10天分粮食、油脂分别小计一次,月末为合计。   (二)按粮油销售、调出、出口及国家储备、地方储备、商品库存等简要内容登记。   (三)销售数量:如企业库存粮油全部是使用农发行贷款形成的,按企业实际销售(含调出)的贸易粮油数量(销售的是原粮要折合成贸易粮)登记;如库存包括其他资金来源形成,在销售时按比例测算进行登记。其中:顺价销售按《关于明确顺价销售作价原则及有关规定的通知》(农发行贷一字[1998]1号)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销售价格销售粮油的数量登记。   (四)应收回贷款额:在能分清该笔粮油销售在购进时的价款和合理费用时,购进价和合理费用按该笔粮油购进时实际占用的农发行贷款登记;如难以确定时,按总行收贷收息的规定,先计算出该笔销售货款应收回的贷款,然后再按收购每500克原粮0.025元计算出合理费用,最后用"应收回的贷款"减去"合理费用"的差额来登记"购进价"。   (五)应收回贷款额中的专项补贴应收贷款:只登记国家专储粮、地储粮的轮库、移库、调销、出口和批准处理陈化粮时,因降价形成的价差有专项补贴来源发生的数额,除此之外的不登记此栏。此项价差损失占用的贷款,从政府有关部门专项补贴中收回。与台账四的第10栏"专项补贴收回贷款"相对应。   (六)销售收入(含销项税):按企业实际销售粮油价款登记。顺价销售按《关于明确顺价销售作价原则及有关规定的通知》(农发行贷一字[1998]1号)规定的价格销售粮油的价款登记。   (七)销售品种:按企业销售粮油的品种分别登记数量和销售收入。   (八)结算方式:按企业销售粮油的不同结算方式逐笔登记(增加用"+"登记,减少用"-"登记)。各行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单独设立票据和其他应收款项台账。   四、收贷收息台账(台账四)   (一)年月日:按企业回笼销售货款的实际发生时间和专项补贴款实际到位时间逐笔序时登记,每10天小计一次,月末为合计。   (二)摘要:登记回笼销售货款及归行、收贷收息等简要内容。   (三)回笼销售货款:按企业实际收回销货款的数额登记,包括本月回笼的前期销售货款和本月销售本月回笼的货款,额度应等于回到农发行基本账户存款和他行开户存款及坐支现金之和。   (四)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贷款:按企业回笼销售货款在收购(调入、进口)时占用的农发行贷款登记,或按《关于做好收贷收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发行字[1998]156号)文件规定登记。   (五)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利息:按企业回笼货款在收购(调入、进口)时占用的农发行贷款额计算的应付利息数额登记,或按《关于做好收贷收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发行字[1998]156号)文件规定登记。   (六)回笼销售货款归行:按企业回笼销售货款存入农发行基本存款账户的数额登记。   (七)归行货款去向:   1.收回贷款:按从归行的回笼销售货款中实际收回的"回笼销货款中应收贷款"数额登记,"收回贷款"的最高数额只能等于"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贷款"栏的数额。从归还的回笼销售货款中收回的其他贷款(包括本月以前未归行而存入他行的存款或坐支现金从本月回笼销售货款中还贷的)登记本台账的第8栏"收回其他贷款"。从归行的回笼销售货款之外的其他资金来源(如处理固定资产收入还贷、财政专项补贴还贷等)收回贷款不记入本栏。另外,收回企业归还未用的收购贷款不能计入收贷,应用"-"记入台账一的"发放收购贷款"栏内。   2.收回利息:按从归行销售货款中收回"回笼货款中应收利息"及欠息登记,其余资金来源(如专储粮油利息补贴等)的收息不能计入此栏。凡是从企业存款户将应收利息转入到"单位应付利息存款户"的和从"基本存款户"直接收回利息的都登记此栏。   3.收回其他贷款:按从归行销售货款中收回的费用贷款和企业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登记(在"摘要栏"中要分别注明)。收回费用贷款,在台账一"第22栏"登记减少额,减少视同库存值,直至收完为止;收回财务挂账登记在台账六的相关栏目;收回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登记在台账七的相关栏目。   4.企业财务资金按从归行销售货款中除去收贷收息和收回其他贷款后剩余部分转入企业财务资金存款户用于企业合理费用开支的部分登记。   (八)专项补贴收回贷款:登记从政府有关部门用于弥补专储粮、地储粮轮库、移库、调销、出口、处理陈化粮等价差损失的专项补贴中收回的贷款。此栏与台账三的"第7栏"相对应。   五、粮油库存台账(台账五)   (一)此台账原则上每10天按粮食(按贸易粮分品种登记)和油脂登记一次数量和金额。   (二)期初库存:指占用农发行贷款形成的库存数量和价值,按上期末企业占用农发行贷款形成的商品库存、国家专项储备、地方储备的数量和金额分品种分别登记。不是用农发行贷款或农发行尚未发放贷款形成的库存数量和价值不计入本台账(下同)。   (三)本期累计增加库存:按本期累计增加的商品库存、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地方储备(据台账一,其摘要栏中要分专储粮、地储粮、商品粮分别登记)的数量和金额分品种分别登记。   本期累计增加库存量=本期收购数量(台一3栏)+本期调入数量(台二3栏)   本期累计增加库存值=本期收购价款(台一5栏)+本期调入商品价款(台二5栏)   (四)本期累计减少库存:按本期累计减少的农发行贷款形成的商品库存、国家专项储备、地方储备的数量和金额分品种登记。若企业有自有资金,可按企业自有资金与农发行贷款比例计算出相应减少的库存量和库存值。   本期累计减少库存量=本期销售粮油数量(台三2栏)   本期累计减少库存值=本期销售应收回贷款额中购进价款(台三5栏)   (五)期末库存:按商品库存、国家专项储备、地方储备本期末库存的数量和金额分品种登记。   期末库存=期初库存+本期累计增加库存-本期累计减少库存。   (六)期末库存中陈化粮:按期末库存中陈化粮的数量及占用贷款数额登记。   陈化粮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由于目前陈化粮的标准不统一,此项暂不统计,待总行通知后统一登记)。   六、粮食财务挂账消化台账(台账六)   挂账:指企业亏损占用了农发行贷款。   消化挂账:必须是实际收回贷款,用企业库存升值抵顶不能算消化挂账。   发生挂账:指企业新发生亏损占用了农发行贷款。   (一)年月日:按消化挂账实际收回贷款或占用贷款额(实际收回贷款指消化资金进入农发行基本账户并填写收贷通知书,实际占用贷款指企业因亏损等原因占用的农发行贷款)逐笔序时登记,每10天小计一次,月末为合计。   (二)摘要:登记消化挂账的资金来源和发生挂账的原因等简要内容。   (三)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指省政府与中央财政核复后确定的财务挂账):登记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和其中政策性财务挂账的消化数额及余额。本栏数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1.消化数额:登记用于消化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资金的数额。按实际收回数额逐笔登记。   2.其中政策性财务挂账:登记每笔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消化资金中用于消化政策性财务挂账资金的数额。   3.期末余额:登记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消化至本期末尚未消化的余额。   4.其中政策性财务挂账:登记1991粮食年度前财务挂账中政策性财务挂账至本期末尚未消化的余额。   (四)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指经清理落实了消化责任,并经省政府与中央财政核复后确定的财务挂账):登记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其中中央财政贴息挂账(指消化责任中中央财政承担利息补贴的部分)的消化数额及余额。   本栏数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本栏所有数据暂按现在掌握上报的数额登记,待有关部门审计后,按总行规定统一调整,不准自行调整。   1.消化数额:登记用于消化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资金的数额。按实际收回数额逐笔登记。   2.其中中央财政贴息挂账:登记每笔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消化资金中用于消化在本年度中央财政贴息范围内的挂账数额。   3.期末余额:登记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至本期末尚未消化的余额。   4.其中中央财政贴息挂账:登记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中央财政贴息挂账至本期末尚未消化的余额。   (五)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指企业在6月1日以后由于亏损挤占农发行贷款形成的财务挂账):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的发生额(若新发生用"+"号登记,消化额用"-"号登记)和其中费用贷款(指用于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利息支出部分)的发生额及余额,此栏费用贷款不包括在台账一"第22栏"的部分。   1.发生额: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的发生额,以及其中费用贷款的发生额。   (1)小计: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的发生额。   (2)其中费用贷款:只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发生额中费用贷款的发生额。   2.期末余额: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的本期末余额。   (1)小计: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的本期末余额。   (2)其中费用贷款:只登记1998年6月1日以后财务挂账中费用贷款的本期末余额。   七、粮油企业挤占挪用收购贷款台账(台账七)   (一)年月日:按本期收回额或增加额逐笔序时登记,每10天小计一次,月末为合计。   (二)摘要:登记收回不合理占用贷款资金的来源和发生新的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原因等简要内容。   (三)1998年5月31日前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登记1998年5月31日前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中附营业务占用贷款、生产性固定资产占用贷款、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的收回额及余额。附营业务占用贷款指粮食企业从事收储业务以外的业务占用农发行贷款;生产性固定资产占用贷款指粮食企业购建生产性设施,剔除财产损失和累计提取折旧后净占用的农发行贷款;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指粮食企业按财务制度规定可列作坏账损失但尚未作为坏账损失计入盈亏的应收账款占用的农发行贷款;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包括经过清理企业能够收回的拖欠货款及粮食企业购建非生产性设施、借款、投资、经营股票等其他占用的贷款。本台账的第3、5、7、9栏在1998年5月31日以后,只准减少,不许增加,待审计清理认定后由总行统一安排调整。   1.附营业务占用贷款:登记附营业务占用贷款的收回额及本期末的余额。   (1)收回额:登记附营业务占用贷款的收回额。   (2)期末余额:登记附营业务占用贷款本期末的余额。   2.生产性固定资产占用贷款:登记固定资产占用贷款的收回额及本期末的余额。   (1)收回额:登记固定资产占用贷款的收回额。   (2)期末余额:登记固定资产占用贷款本期末的余额。   3.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登记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的收回额及本期末的余额。   (1)收回额:登记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的收回额。   (2)期末余额:登记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占用贷款本期末的余额。   4.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登记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的收回额及本期末的余额。   (1)收回额:登记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的收回额。   (2)期末余额:登记其他挤占挪用占用贷款本期末的余额。   (四)1998年6月1日后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登记1998年6月1日后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若新发生用"+"号登记,收回用"-"号登记)。   1.发生额:登记1998年6月1日后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发生额。   2.期末余额:登记1998年6月1日后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本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