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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2008-02-16 09:21 次阅读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1998年3月18日 冀地税函[1998]4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   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即财税字[1998]14号文件)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   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1998年1月22日 财税字[1998]14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