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委托代理核算办法》的通知 1997年4月4日 农发行字[1997]64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委托代理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向总行反映。如业务委托代理涉及县以下基层代理处所的,由各省级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比照本核算办法的基本要求和核算手续作相应补充,一并下发各代理行执行,并报总行备案。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委托代理核算办法 根据农发行字(1997)1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你行业务委托代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委托代理办法〉的通知》,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业务委托代理核算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委托代理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资金严格划分。即各代理行代理的农发行资金和代理行本身的自营业务资金两者必须分开。各县、市代理行要代农发行在人民银行开立政策性存款专户,用于核算农发行的资金供应、使用和结存情况。代理行由于代理农发行日常结算、现金等业务所引起的与代理行本身的相互资金存欠,要通过农发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户和代理行本身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户按旬清算。 (二)自成账务体系。即代理行对代理的农发行业务,必须按农发行的会计科目和账务核算要求,单独建立代理农发行账务核算体系。凡属农发行的业务,必须如实在农发行的账务体系内核算,不得与代理行的自营业务相混淆。 (三)专人负责。各代理行对代理的农发行核算业务,要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以保证代理农发行业务核算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四)分别使用凭证印章。代理行代理农发行业务所需的会计凭证、账簿,用代理行自营业务凭证、账簿替代。但在使用时必须加盖"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条戳和有关印章,以示区别。但借款合同及有关文本应使用农发行统一制定的信贷业务文本。 (五)准确办理各项结算。各代理行在代理农发行各项结算业务过程中,要遵循《票据法》,按人民银行制定的结算制度与办法执行。 (六)如实进行财务核算。各代理行对代理的农发行财务收支,必须如实在农发行损益账内核算。 (七)及时编制与上报各项报表。各代理行应根据日常账务核算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地代农发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并按委托行的要求及时上报。上报的各项会计报表,要加盖代理行公章、法人代表章和代理人名章。 (八)及时装订与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各代理行对代理的农发行业务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必须及时单独装订、分开存放,不得与自营业务会计档案相混淆。代理农发行业务结束,会计档案必须移交委托行或委托行指定的接受行。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核算手续 (一)资金调拨 各代理行代理农发行的资金调拨要通过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农发行存款户和农发行系统内账务处理。各代理行对收回农业政策性贷款所形成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资金,应及时上划委托行。 1.调出: 代理农发行财会业务专职人员凭代理农发行计划业务专职人员下达的"信贷资金调拨通知书",签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信汇(同城),或电汇(异地)凭证交开户人民银行办理实调资金。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行户 或借:系统内存放款项──××行户(还款时使用)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调入 代理行收到调出行汇入的农发行资金,凭开户人民银行的收账通知,另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行户 或贷:存放系统内款项──××行户(收到还款时使用) (二)贷款业务 各代理行对代理的农发行贷款均采取存贷款直接对转发放。收购企业所需现金供应,可由代理行先垫付,后清算;也可通过农发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户直接提取现金供应。还可从农发行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户,等额向代理行划拨资金,形成农发行在代理行存款,收购企业提取现金时再抵减农发行在代理行的存款。 1.发放 代理农发行财会业务专职人员凭代理农发行信贷业务人员审核批准的借款借据办理放款。会计分录: 借:××贷款──××企业户 贷:单位活期存款──××企业户 2.展期、逾期 贷款的展期,代理农发行业务财会专职人员凭代理农发行业务信贷专职人员批准的贷款到期展期通知书办理展期手续。贷款到期或展期后仍不能归还的,应于到期日次日通过填制红、蓝字转账凭证(红字抵减正常贷款,蓝字记入逾期贷款)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 借(红字):××贷款──××企业正常贷款户 借(蓝字):××贷款──××企业逾期贷款户 逾期三年以上仍无法归还的贷款,也应比照逾期贷款手续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红字):××贷款──××企业逾期贷款户 借(蓝字):××贷款──××企业催收贷款户 3.收回 贷款的收回,既可由贷款企业主动归还,也可由代理行主动扣收。贷款企业主动归还应开具转账支票和进账单,代理行主动扣收应填具贷款收回凭证或特种转账凭证。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企业户 贷:××贷款──××企业户 (三)结算业务 1.现金结算 由于代理行代理农发行的现金业务采取分摊库存现金平均余额(剔除国际业务部分)来计算现金占用费的补偿方式,因此各代理行不得再代农发行摆列日常现金库存。但为简便会计核算手续,农发行营业过程中的现金收付仍可使用农发行现金科目核算,核算时必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纳制度"。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当日农发行所发生的现金收支通过代理行与农发行往来划转,当日"库存现金"科目应无余额反映。划转时,为便于现金项目电报统计,应根据当日农发行现金收入和现金付出数额,分别填制二联特种转账贷方、转账借方传票,并根据现金收付两者的差额填制同业往来划账凭证,农发行凭一联借、贷方凭证和同业划账凭证办理转账(现金收付凭证全部留在农发行)。代理行本身根据另一联转账借、贷方凭证和同业往来凭证转账。 现金收入大于现金付出,农发行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农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借:现金 贷:现金 代理行本身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现金 贷:发行存放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 现金收入小于现金付出,农发行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贷:现金 贷:农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代理行本身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 借:存放发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现金 2.同城结算 农发行开户单位持转账支票、进账单或其他同城结算凭证申请办理转账结算,应分别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收、付款单位在同一代理行并均在农发行开户,凭同城转账结算凭证直接办理账务结转。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单位活期存款──××户 (2)收付款单位在同一代理行,但一方在农发行开户,一方在代理行自营业务开户。 [1]收款单位在代理行自营业务开户,付款单位在农发行开户,农发行凭同城结算付款凭证联记载付款单位账务后,填制同业往来划账凭证(加盖代理农发行业务公章),连同同城结算收款凭证联划转代理行作自营业务处理。农发行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农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代理行自营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发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存款──××户 [2]收款单位在农发行开户,付款单位在代理行自营业务开户,先由代理行自营业务比照上述农发行手续处理后,农发行再凭同业往来划账凭证和同城结算收款凭证联办理转账。代理行自营业务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存款──××户 贷:发行存放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农发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农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单位活期存款──××户 (3)收付款单位不在同一代理行开户按当地同城清交核算手续办理。 3.异地结算 农发行异地结算汇划款项,应按照人行转汇规定,对超过当地人民银行所规定限额的大额汇划款项,通过开户人民银行转汇;限额之内的汇划款项,则通过代理行联行或清算系统转汇。 (1)汇出农发行开户单位申请办理异地结算,代理行根据开户单位开具的异地结算凭证(如信、电汇凭证,到期应付委、托收凭证等)付款联记载单位存款账后,对超过人民银行转汇限额的,按人民银行转汇手续办理;转汇限额之内的,填制同业往来划账凭证,将款项划转至代理行,然后通过代理行的联行或清算系统转汇;已代农发行建立清算席位的,也可直接与收款单位所属系统行就地清算转汇,具体手续按当地同城清交手续办理。农发行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 贷:农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代理行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发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联行往账或××科目 (2)汇入 异地汇入的结算资金,如款项通过清交或人民银行联行转汇已进入农发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户,凭人民银行的收账通知或同城清交凭证办理账务结转;如款项是通过代理行联行或清交系统进入代理行自营业务,代理行应填制同业往来划账凭证划转农发行。 代理行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或××科目 贷:发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农发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借:存放农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单位活期存款──××户 (3)银行汇票 农发行开户单位申请办理银行汇票结算,由农发行将汇出汇款移至代理行,然后通过代理行签发银行汇票办理。 [1]受理农发行开户单位持汇票委托书申请办理银行汇票,以委托书第二联作借方凭证记载单位存款账后,第一联退单位,第三联连同填制的同业往来划账凭证一并移交代理行签发银行汇票。 农发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农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代理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发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全国或省辖汇出汇款──××户 [2]多余款划回银行汇票解付后有多余款划回的,代理行应填制同业往来划账凭证,连同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划转农发行。 代理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全国或省辖汇出汇款──××户 贷:联行来账或省辖往来 贷:发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农发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农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单位活期存款──××户 [3]农发行收到其他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比照当地同城清交手续将汇票提供对方系统行解付后收入收款单位账户,具体按同城清交手续办理。 (4)缴存中央银行存款 农发行缴存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的会计核算手续与代理行自营业务缴存准备金存款手续相同。会计分录: 借:缴存中央银行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退交的会计分录相反。 (四)资金清算 代理行与农发行日常所发生的相互资金存欠要按旬清算。清算前双方要进行账务核对,往来账务余额不符的,要查实相符后才能进行清算。清算时间为旬后次日。清算时由付款方填制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转账支票、进账单和同业往来划账凭证办理。 代理行垫付资金,农发行清算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农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贷:存放农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代理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发行存放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 贷:存放发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农发行在代理行存款,代理行清算划转的会计分录: 借:发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贷:存放发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农发行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农行存放或同业存放款项 贷:存放农行或存放同业款项 (五)财务收支 代理行代理农发行的财务收支,必须按农发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其核算手续和会计分录与代理行自营业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