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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三十九)

2008-02-16 08:42 次阅读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三十九)    1998年12月8日 财会字[1998]60号   四、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抵债物资   (一)无形资产   1.购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   资本公积(评估确认价值与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   3.自行开发并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   聘请律师资等费用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4.转让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支出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   5.无形资产摊销   借:营业费用   贷:无形资产   (二)长期待摊费用   1.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有关科目   2.摊销时   借:营业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三)抵债物资   1.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固定资产   借:抵债物资(评估确认的净值)   营业外支出(评估确认的净值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利息   应收保费   分保业务往来等   2.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物料用品   借:物料用品(评估确认的价值)   营业外支出(评估确认的价值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利息   应收保费   分保业务往来等   3.将抵债物资转为自用   借:物料用品   固定资产   贷:抵债物资   4.将抵债物资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物资   发生的有关税费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