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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一)

2008-02-16 08:38 次阅读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一)    2000年9月25日 财统[2000]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各企业(集团),各人民团体,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青岛、深圳、厦门市国资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促进做好2000年度企业(单位)的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   (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础信息,   我们按照“统一设计、口径一致、一表多用、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结合2000年企   业财务会计决算管理工作实际,设计制定《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上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编报。   国有和集体金融、保险企业不属本套报表编报范围。   二、本套报表由封面信息、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组成,其中:封面信息、   主表、附表适用于所有行业的企业(单位)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行业的   企业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另行下发)。   三、本套报表为基层与汇总统一格式,填报基本单位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   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企业,第三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   小型企业为子公司以上企业填报,子公司以下企业并入子公司进行填报。   四、各类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   业类]》编制工作,要在做好财产盘点、资金清理、账务核对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   决算基础上,按照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00年12月   31日年终会计决算结果和相关资料为基本填报依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   五、各类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均使用本套报表格式,但实行分   别组织的方式,即:分别布置落实、分别编制报表、分别录入微机、分别数据审核、   分别汇总上报。   六、为满足各部门、各地区工作需要,中央各部门(企业集团)和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本套报表基本格式的前提下,自行   增加项目和表格(“数据处理软件”在设计时,设置了相应的功能),但必须按照本套   报表统一格式上报财政部。   七、以产权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须以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为本套报表填报   基本依据。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范围及编制方法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   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执行。   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报表合并时,以200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   与美元比价的中间价折算。   八、中央各部门(企业集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   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应认真落实填报工作任务,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并积极做好相   关业务机构的协调和配合。各部门和各地区要在细致组织层层会审的基础上,确保报   表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以及与各业务口上报数据衔接一致,并于2001年4月20   日前上报财政部(统计评价司和有关业务司各一份)。分报的内容包括:   (一)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上报财政部统计评价司的内容包括:汇总报表、编制说   明(企业集团上报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一式一份,汇总数据软盘和全部基   层企业分户数据软盘(或光盘)一式一份。   (二)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上报财政部各有关业务司的内容包括:归口管理企业汇   总(合并)报表和编制说明(企业集团上报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归口管理   企业汇总(合并)数据软盘和行业基层企业分户数据软盘(或光盘)一式一份。   (三)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年报汇总机构在年报编制   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并于2001年5月31日前将会计报表分析报告   一式两份上报财政部(统计评价司和有关对口业务司各一份)。   (四)中央各部门(企业集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上报财政部的   汇总(合并)报表和汇总数据软盘须以“万元”为金额单位(计算机自动生成),全部基   层分户数据软盘仍以“元”为金额单位。   (五)本套报表为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告格式。凡各级财政部门   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单位),上报本套报表时应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有   关中介机构审计的具体要求,财政部将另行发文。   (六)报表格式中的《现金流量表》由各级企业分户填报,只收集分户数据,不进   行汇总或合并。   九、各企业(集团)上报2000年汇总(合并)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不符合基本会计   假设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原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企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关闭破产及重大投融资活动等;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对坏   账准备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等重大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   财务状况说明书应对企业年度内的财务收支、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全面反   映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情况及经营业绩和存在的不足。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   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企业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   各部门、各地方在报表的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统   计评价司)联系。   附件:一、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   二、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编制说明   附件一: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   汇总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总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编制日期:2001年_____月______日   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   [企业类]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总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 □□□□□   (长途区号) (电话号)     (分机号)   编制日期:2001年______月______日   负责审计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       本企业代码□□□□□□□□—□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隶属关系   (国家标准:行政隶属关系代码—部门标识代码)  □□□□□□—□□□   所在地区   (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           □□□□□□   所属行业码   (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行业会计制度代码)  □□□□—□□   经营规模  1特大型  2大型  3中型 4小型  5不划型  □   经济类型  1国有及国有控股  2城镇集体         □   组织形式   1独资公司  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合作制企业   7合资或合营企业  8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   工效挂钩标识码  1执行工效挂钩办法  2不执行工效挂钩办法  □   养老统筹标识码  1已参加社会养老统筹  2未参加社会养老统筹  □   补充指标表标识码   00无补充表  01粮食  02铁路运输  03民用航空  04邮电  05农口   06文教  07外经  08外贸  09旅游  10供销合作社  □□   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   0未经审计  1无保留意见  2保留意见  3否定意见  4拒绝表示意见 □   成立年份                 □□□□   上年单位代码        □□□□□□□□—□□   新报因素   0连续上报  1新投资设立  2竣工移交  3新设合并   4分立  5上年应报未报  6报表类别改变  7其他  □   报表类型码   0单户表  1集团差额表  2金融并企业表  3境外并企业表  9集团合并表 □   备用码  □□□□□□   附件二: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表适用于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从事非金   融业务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   包括: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金融企业类]所涉及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国有独   资、国有控股企业(单位),以及上述类型的本年新增企业(单位);1999年度汇总会计   报表[城镇集体企业类]包括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以及上述类型的本年新增企   业(单位)。具体指执行现行工业、农业、商品流通、施工、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   邮电通信、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各类国有企业(单位)和各类按国家规定   已脱钩改制的科研机构;以及供销合作社、二轻集体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民政   福利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街道企业、校办企业等城镇集体企业。凡属于《2000年度   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填报范围的所有境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   在以前年度因各种原因未填报的,都应按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从2000年起在编制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础上,填报本套报   表。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   (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   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执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企业   会计制度,实行企业管理的报社、出版社等国有事业单位。   二、分户填报报表封面解释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   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   3.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人。   4.总会计师:指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   领导人。   5.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核算任务,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6.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7.负责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中介机构全称。   8.签字会计师:指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封面右边   1.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   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   办理核发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参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   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向同级财政(国资)部门申领临时代码并使用。企业   在领取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   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   总部代码不填。   (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   ①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   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代码”不填。   ②当本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   (单位)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一致。集团公司本部有经营并就其自身   情况填报本套报表时,视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填列,差额表比照集团本部填列。   ③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企业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   业(单位)代码”及“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本部有经营并就   其自身情况填报本套报表时,视同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填列,三级以下企业并入三级填   列。   注:本套报表中所称“集团企业(公司)”特指以产权为纽带、应编制“合并会计   报表”的企业集团。当本企业由多个企业投资举办时,应将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视为   上一级企业;若股份比例相等,则应协商确定一家股东视为上一级企业。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   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T2260—1999)编制。具体编制方法:   A、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如:山东省省属企   业一律填列“370000”;   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如:山东省济南   市市属企业一律填列“370100”;   C、县级(及市辖区)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6位数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长   清县县级企业一律填列“370123”。   ②“部门标识代码”根据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集团,比   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报。如:   隶属各省“外经委(厅、局)”管理的企业,填报“外经贸部”代码“322”。无行政   主管部门的企业,填行业主管部门的代码。各地方部门、机构设置与中央对口的均应   按国家标准填列。不能对应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代码。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   9),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县或区代码填列。   4.所属行业名称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行业会计制度   代码”两部分组成。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   T4754—94),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   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或专门从事管理性业务而无经营行为的公   司等填列“9920”。   “行业会计制度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填列。各行业会计制   度代码为:   工业企业—01,商业流通企业—02,施工企业—03,房地产开发企业—04,旅游、   饮食服务企业—05,铁路运输企业—06,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7,交通运输企业—08,   邮电通信企业—09,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一10,农业企业—11,其他—99。   5.经营规模:工业企业根据国家《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1992]   337号)填列;商业、粮食企业根据内贸部印发的《关于颁布〈商业、粮食非工业企业   大、中、小型规模界限〉的通知》(内贸行一字[1997]67号)填列;其他非工业企业根   据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印发的《大中小型非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草案)》(财清办[19   95]53号)填列。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   具体包括:1独资公司,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非上市股份有限   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合作制企业,7合资或合营企业,8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7.工效挂钩标识码:企业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填“1”,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   办法填“2”。   8.养老统筹标识码:企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填“1”,没有参加社会养老统筹   填“2”。   9.补充指标表标识码:按与财政部门财务对口关系选择填报,具体内容包括:   01粮食,02铁路运输,03民用航空,04邮电,05农口,06文教,07外经,08外贸,09   旅游,10供销合作社。没有对应补充指标表的填“00”。   10.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   告意见类型,具体包括:1无保留意见,2保留意见,3否定意见,4拒绝表示意见,未   经审计的填“0”。   11.成立年份:指企业(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12.上年单位代码:由本企业上一年度填报本成。如为新报单位,此代码不填。   13.新报因素: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   业类汇总会计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报表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   (1)0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金融企业类]”   的企业(单位)。   (2)1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   设合并、分立)。   (3)2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4)3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   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5)4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6)5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   单独报送的企业。   (7)6报表类别改变:指上年填报其他类别报表,本年由于企业(单位)性质发生变   化而填报企业类报表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   (8)7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新报原因。   14.报表类型码:指企业录入的报表在计算机处理时确定的属性码,具体包括:   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融并企业表,3境外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   15.备用码:各部门、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三、资产负债表[会年企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年初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会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   “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2.表内“年末数”指标以企业年终会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3.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   “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4.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境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做解释的,以   现行会计制度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应收款项净额:反映企业的“应收账款”扣减计提的“坏账难备”后的净额。   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净额”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扣减相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2.表内“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仅由执行“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制度”的企业填列。   3.特准储备物资:反映企业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储备的用于防汛、战备等特定   用途的物资年末实际结存成本。   4.实收资本(股本):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总额。其中: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按扣除“已归还投资”后的余额填列。   (1)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   资形成的资本金。   (2)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投资或各种机构对集体企业经济扶持形   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   (3)法人资本: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4)国有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   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5)集体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6)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7)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金。   5.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反映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时,母公司对于公司承担的经营损失超过长期投资账面值的部分。   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反映将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折算成本位币表示的资产   负债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的折算汇率所产生的差额。   7.有关行业特殊会计科目的填报方法,参照以下行业科目对照表选择归并填报。   行业科目对照表   项目     农 业      铁 路    民 航         施 工   其他流动资产 应收家庭农场款   在建工程                                专项工程   长期投资             拨付所属投资     临时设施   其他长期资产                              临时设施净值   临时设施清理   应付账款                    国际票证结算   国内票证结算   其他应缴款  未缴包干利润          未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家庭农场款   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   资本公积             上级拨入投资   续表   项目     房地产     商品流通    邮电      对外经济合作   应收账款                            分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备用金     备用金   应收内部单位款   其他流动资产         待转其他业务支出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长期投资                            拨付所属资金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其他应缴款                   未缴上级收支差额   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创汇奖励金   其他长期负债 递延出租收入   资本公积                   上级拨入资金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收支差额   (三)表内关系   4行=(2-3)行;11行=(8-10)行[股份公司11行=(8+9-10)行];16行≥(17+   18)行;20行=(16-19)行;25行=(1+4+5+6+7+9+11+12+13+14+15+20+   21+22+23+24)行[股份公司25行=(1+4+5+6+7+11+12+13+14+15+20+21   +22+23+24)行];28行=(26-27)行;32行=(30-31)行;37行=(32+33+34+35   +36)行;38行≥39行;40行≥(41+42)行;43行=(38+40)行;44行≥45行;47行=   (25+28+37+43+44+46)行;62行=(48+49+50+51+52+53+54+55+56+57+   58+59+60+61)行;66行≥(67+68)行;69行=(63+64+65+66)行;71行=(62+   69+70)行;73行=(74+75+76+79+80)行;76行≥(77+78)行;82行≥(83+84+   85)行;89行=(73+81+82+86+87+88)行;94行=(71+72+89)行;94行=47行。   四、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年企02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应根据企业损益类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和“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企   业填报。   3.“用以前年度含量工资结余弥补利润”和“结转的含量工资包干结余”仅由   施工企业填报。   4.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做解释的,以   现行会计制度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此项目应根据各行业   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其中,“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进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应单独列示,   并按自营进、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填报。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   入的应缴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反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旅   游业的旅行社、饭店此项目金额与“主营业务收入”一致。   3.递延收益:指外经企业的“递延营业收入”抵减“递延营业成本”的净额。   外贸企业从事易货贸易业务形成的“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以及从事出口信贷机电   产品出口业务形成的“转出(入)机电产品出口信贷销售盈亏”两项内容也在“递延收   益”中反映。   4.用以前年度含量工资结余弥补利润:反映实行百元产值含量工资包干的施工   企业本年按规定用含量工资结余弥补的利润数额。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本年贷方发   生额分析填列。   5.结转的含量工资包干结余:反映实行百元产值含量工资包干的施工企业本年   按规定从利润中直接结转的含量工资包干结余数额。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本年借方   发生额分析填列。   6.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反映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需要调整的本年利润   的数额,由于税务检查、批复决算等原因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也在本项目反映。   7.补充流动资本:反映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用于补充流动   资本的部分。   8.未分配利润:反映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结存利润。应根据“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为亏损,本项目应以负数填列。其中按规定   可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应以“正数”单独列示。   9.本表中所列“其他”项由地勘单位、施工企业等依据现行行业会计制度有特   殊损益项目的单位填列。   (三)表内及表问关系   1.表内关系:1行≥(2+3)行;5行=(1-4)行;6行≥7行;14行=(5-6-8-9   -10+11+12+13)行;20行=(14+15-16-17-18-19)行;23行≥24行;32行=   (20+21+22+23+25+26-28-29+31)行;36行=(32-33-34+35)行;37行本年   实际数=50行上年实际数;40行=(36+37+38+39)行;41行≥(42+43)行;45行≥   (46+47)行;50行=(40-41-44-45-48-49)行;51行≥0。   2.表间关系:37行本年实际数=会年企01表87行年初数;50行本年实际数=会   年企01表87行年末数。   五、现金流量表[会年企03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通知》(财会   字[1998]10号)编制。   (二)表内有关内容解释   1.经营活动: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2.投资活动: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   处置活动。购买或处置于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   金流量列示。   3.筹资活动: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三)表内关系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6行=(2+3+4+5)行;14行=(7+8+9+10+11+12+13)行;   15行=(6-14)行;22行=(17+18+19+20+21)行;27行=(23+24+25+26)行;   28行=(22-27)行;34行=(30+31+32+33)行;42行=(35+36+37+38+39+40   +41)行;43行=(34-42)行;45行=(15+28+43)行;45行=73行;67行=(54+55   +56+57+58+59+60+61+62+63+64+65+66)行;73行=(69-70+71-72)行。   2.表间关系:54行=会年企02表36行本年实际数;69行=会年企01表1行年末数;   70行=会年企01表1行年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