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会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2025-05-07 16:05 次阅读

冀会协202535

各位执业、非执业会员:

按照《2025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协将于5月份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相关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

2025510日至1130日。

三、培训学时

(一)执业会员网络培训为24学时。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执业会员完成网络培训课时外,还需参加中注协或省注协举办的不少于16学时的面授(含在线直播)培训。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二)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为40学时,未完成往年度学时可在当年度进行补学。

四、培训方式

    (一)登陆渠道

1.登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hebicpa.org.cn/,点击“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2.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培训系统(cmis.cicpa.org.cn)(或登录中注协官网,进入公众服务继续教育在线栏目)。

(二)登录流程

请选择用户类型为注册会计师或“非执业会员”,用户名为会员编号,初始密码为空或身份证后六位(可自行修改,如忘记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进入学习界面后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会院(一经选择,本年度无法更改)的课程进行学习,完成网络培训,培训学时随时更新。图文版登录流程参考详见附件1,找回密码方法详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费用为80//年,由会员个人支付。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执业会员

1.申请产出法学时的执业会员,符合《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条件的,应当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省注协确认。同时申请多种形式的,可合并确认学时,每年最多确认24个学时。

2.执业会员符合《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于每一考核周期的1130日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非执业会员

1.未完成往年度学时可在本年度进行补学。

2.申请产出法学时的非执业会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应当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省注协确认。同时申请多种形式的,可合并确认学时,每年最多确认24个学时。

3.非执业会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系统提交材料经我会批准,当年学时减半。

4.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培训系统相关问题咨询中注协信息技术部:010-88250337/0338;其他事宜咨询省注协继续教育部:0311—83939391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在线培训流程.docx

2.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会员密码找回操作手册.pdf

3.中注协2025年度“继续教育在线”系统课程录制计划.xlsx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