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2〕3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谈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6月26日前将意见(含Word格式)反馈至省注协研究发展部,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标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亚洲;电话:0311-83939370;
电子邮件:pxb@hebicpa.org.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装院路198号。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谈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谈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谈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谈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