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1]3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上报的2021年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自主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自主培训(名单详见附件)。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培训前一周内,向省注协报送具体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时间、地点等;
2.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省注协报送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提纲、培训教材、受训注册会计师名单(盖章)、考勤记录(盖章)、授课教师评价表、考试或考核试卷及汇总成绩单、培训班总结;
3.培训期间,省注协将派人进行现场督导。
二、时间要求
各有关事务所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据实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为加强事务所自主培训管理,对培训实施过程中未落实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的事务所,省注协将取消其当年的自主培训资格,所内注册会计师重新纳入到省注协认可的培训中,且下一年度不予批准其自主培训资格。
三、其他
疫情期间,请严格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安全有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83939370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