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关于报送服务业统计调查表的通知

2006-03-13 13:55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2006年报送《服务业统计调查表》的有关规定,原《服务业统计调查甲表基层表》在标题、格式、指标等方面做了很大改动,并增加了基层年报表《企业财务状况基层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服务业统计调查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送内容:报表分为基层定期报表《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基层表》和基层年报表《企业财务状况基层表》。

2、报送时间:《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基层表》为3、6、9、12月份的20日前分别报送1-2月、1-5月、1-8月、1-11月份数据;《企业财务状况基层表》在每年3月20日前报送上年度1-12月份数据。

3、填报方式: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hebicpa.org.cn)的“下载专栏”下载并安装“行业统计报表”程序 (同执业机构年终财务报表为一程序),在此程序中的“服务业统计调查表”中填写并上传报送《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基层表》和《企业财务状况基层表》。

请各执业机构按通知要求及时将报表通过网络报送省注协。凡到期未上报的执业机构将在省注协网站进行公布。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