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4]3号
刘文景等15人:
你们的入会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准刘文景等15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请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线上领取电子证、入会当年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并于下一年参加年检,可参考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hebicpa.org.cn)“非执业会员”-“办事指南/会员年检”办理。
附件:非执业会员入会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