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3]84号
李丹等4人:
你们的入会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准李丹等4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请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线上领取电子证,不再发放纸质会员证书,可参考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hebicpa.org.cn)“非执业会员”-“办事指南”办理。
附件:非执业会员入会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18日
附件:非执业会员入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