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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006-12-13 10:36 次阅读

各位考生: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现已下发,请各位考生按以下事项办理相关事宜:
一、成绩查询:成绩已于12月1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http://www.cicpa.org.cnhttp://www.hebicpa.org.cn 或拔打查分热线:16898778查询成绩。
二、成绩核查: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到各市考办申请成绩核查,核查费100元/科,截止日期至2006年1月25日。
三、单科成绩单的领取: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后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到当地考办领取单科成绩单,截止日期2005年2月28日。
四、办理全科合格证:已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后携带以前年度单科通过成绩单及一张免冠照片(彩色近照)到当地考办申请办理换取全科合格证事宜,在考试期间使用不同身份证或姓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卡或证明(使用A4纸一式两份)。
五、成绩数据标志含义:对有如考生查询成绩没有分数,有以下数据标志,含义为“-1”为未报考;“-2”为报考但未参加考试; “-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9”标志的为待查。
六、省注协推荐:中华会计网校网上辅导,购网卡学习2006年度辅导课程,并免费学习2007年度网上辅导课程。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办理有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