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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华书店系统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的函

2008-02-16 08:39 次阅读

财政部关于同意新华书店系统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的函    1994年2月19日 财会字[1994]7号   新闻出版署:   你署新出计[1994]65号《关于新华书店系统图书类商品帐务处理的意见》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在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和出版社自办发行环节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   理办法",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   一、二级会计科目设置:   1.在"商品采购"(在途商品)科目下设"进货款"、"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2.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下设"进销差价"、"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3.在"应付帐款"科目下设"进货款"、"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4.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下设"含税收入"、"销项税额"二级科目。   二、会计分录:   1.发生进货业务,书店凭"送书通知单"(或调拨单的随货同行联)计算进项税,   填制记帐凭证。   借:库存商品(总定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进货款   2.书店取得出版社或发货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制记帐凭   证。   (1)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进项税额   (2)同城付款:   借:应付帐款──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异地付款:   借: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货店发来商品并支付货款,核销货、款单据,填制记帐凭证。   借:应付帐款──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货款   ──进项税额   注:为正确反映"商品采购"(在途商品)期末净值,对未核销的"商品采购(在途   商品)──进项税"月末余额,应在结帐前与"应付帐款──进项税"对冲、次月初调回。   月末:   借:应付帐款──进项税额   贷: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项税额   次月初:会计分录反方向调回。   4.发生商品销售业务、凭"销售汇总单"(或有关单据)填制记帐凭证。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含税销售额)   销售折扣与折让   贷:商品销售收入──含税收入(总定价)   5.月末结转发出商品,凭"商品销售成本计算单"填制记帐凭证。   借:商品销售成本   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总定价)   6.月末计提销项税额,凭"商品销项税计算单"填制记帐凭证。   借:商品销售收入──销项税额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