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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力度持续加大

2018-07-09 16:31 次阅读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10340件。 今年上半年各级税务机关公布的“黑名单”案件中,偷税案件497件,占比1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50件,占比74%;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234件,占比8%。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总局与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将打击骗税和打击虚开紧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李国成表示,2017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6.86万户,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207亿元;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4万份,涉及税额1205亿元。

  税务部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对5.63万户涉嫌骗税虚开企业开展检查,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48亿元;已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227万份,涉及税额434亿元。

  “根据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分析,骗税和虚开案件除具有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外,当前骗税和虚开还呈现诸多新趋势。”李国成将这些新趋势概括为三个特点:从作案方式看,短平快特征明显;从作案手段看,具有多样性特征;从案发领域看,部分行业出现新的涉税风险。

  李国成指出,下半年,税务总局将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部际联系沟通,集中组织开展破案攻坚会战,进一步建立严打长效机制,在打击目标和重点上突出“准”字,在打击措施和力度上突出“狠”字,在打击威力和效果上突出“实”字,确保打击骗税虚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税务总局还将持续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税务部门会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努力让诚信经营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经过多方努力,税务部门目前建立了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构筑纳税信用管理大格局。例如,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72.7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58.4万笔,成功走出一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