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6日,(未设考区的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0日),各市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各市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详见附表)。
2.首次报名考生在自己所报考区(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进行资格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或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 首次报名考生在未设考区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及定州、辛集进行资格审核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所提供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为1寸近期免冠彩色头像,要求为清晰、完整证件照,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2)照片为jpg文件格式,占用磁盘容量大小在2-20K之间,照片像素:102像素×126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8×98点。
(3)考办工作人员对比电子照片与所持证件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如不合标准可要求重新提供。
4.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进行缴费。
5.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河北注协考试部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