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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务工作通知的通知

2012-09-29 16:47 次阅读

 

冀会党[201223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务工作,树立文明和谐的行业风尚,营造平安祥和的行业氛围,以良好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务工作的通知》(会行党[201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务工作的通知

一二年九月二十八

 

主题词转发  注册会计师△  精神文明  社会事务  通知

抄报: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厅领导。

抄送:厅有关处室。

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29月28印发